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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5-09-05   点击数:17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 《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17

各学科专业计划分配如下(本科毕业专业)

1.纺织工程专业,5个

2.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3个

3.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2个

4.轻化工程专业,5个

5.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2个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3.3年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优良(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且无考试不及格;转专业前不及格课程不属于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可不予考虑);

4.修完并通过前3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5CET-4考试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开放与关闭时间:

929:00--9615:00

2.书面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 9617:00之前

受理地点:啬园校区纺化楼A1213室

四、推免生遴选办法

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按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顺序。

2.凡涉及到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体系。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如特殊学术专长者、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者等)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4.根据教务处、学工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结果,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5.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如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1.我院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由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推免工作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834、0513-850128365。

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条款,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通知执行为准。



纺织服装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