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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关于院内公开选聘院长助理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点击数:511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全面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二级单位设立助理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大组委【201927号),经研究,决定在院内公开选聘院长助理2名。

一、工作职责

院长助理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开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服务地方等相关工作。

二、选任条件

院长助理除须具备《南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学院在岗在编教师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有从事系室主任、副主任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 身心健康。

三、选聘程序

1. 个人报名: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

2. 酝酿初步人选: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测试、择优;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3. 上报学校:学院将初步人选上报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

4. 研究确定:学院结合学校审核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任人选,并上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经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

5. 发文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

四、日常管理

1. 院长助理不纳入学校干部序列,不对应行政职级。聘用期间,由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2. 院长助理相关补贴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五、报名事宜

1. 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cj@ntu.edu.cn,纸质版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2. 报名时间:2024322日至325日。

 

 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docx

 

                                                      纺织服装学院

                                      202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