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 《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15个
各学科专业计划分配如下:
1.纺织工程专业,4个
2.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5个
3.轻化工程专业,4个
4.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2个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3. 3年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必修课和限选课冲抵前成绩没有补考或不及格课程;
4.修完并通过前3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5.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7.建议有本校本专业1名硕士生导师推荐信。
三、申请受理时间
1.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开放与关闭时间:
9月13日9:00——9月15日15:00
2.报名材料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9月15日17:00之前
受理材料方式:啬园校区纺化楼学生工作办公室(FH-A1213)
四、推免生遴选办法
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2.对原有综合测评加分中,凡涉及到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院将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学校下达的限额内,对申请学生的前三年总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有学术行为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834、0513-85012831
六、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