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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纺织服装学院选聘院长助理的通知

日期:2020-05-08   点击数:52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学院建设与发展步伐,加强和充实学院干部队伍,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二级单位设立助理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通大委组〔201927号),经研究,决定在院内公开选聘院长助理2名。

一、工作职责

院长助理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开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服务地方等相关工作。

二、选任条件

院长助理除须具备《南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院在岗在编教师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2.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19771231日以后出生);

3.有从事系室主任、副主任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身心健康。

三、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

2.酝酿初步人选: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测试、比选择优;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3.上报学校:学院将初步人选上报学校党委,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

4.研究确定:学院结合学校审核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任人选,并上报分管(联系)校领导,经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

5.发文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

四、日常管理

1.院长助理不纳入学校干部序列,不对应行政职级。聘用期间,由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2.院长助理相关补贴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要求填写《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纸质版交学院综合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793391079@qq.com

2.报名时间:202058日至512日。

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院长助理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