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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美育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0-04-23   点击数:2882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校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明德引领风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人,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强化文化主体和文化创新意识,培育艺术传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塑造新时代的美好心灵。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的新面貌。

(二)面向全体。坚持育人为本,坚持艺术教育的公平性,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日常生活等方面全面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美育氛围;健全美育育人机制,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艺术的熏陶,提升审美素质,形成健全的人格。

(三)分类指导。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各校区、各院系美育资源不均衡的突出问题,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路相结合,融入江海文化的山水人文,民俗风情,形成“一校多品”局面。

(四)协同推进。充分挖掘、合理利用、优化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各部门与社会的互动互联,全面提高普及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推进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的改革发展。

三、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重点领域,大力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教学。到2022年,学校美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相联系的通大新时代美育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重视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1.充实美育师资队伍。积极引进美育师资高层次人才,改善优化美育师资结构,提升美育学术研究的整体水平;延揽有美育理论功底与精湛美育技能的艺术家、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小学美育教育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文博专家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美育工作室;积极加入高校美育联盟;完善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2.提高美育师资整体素质。将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放在首要位置,搭建美育课堂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健全美育教师互帮互助机制,鼓励教师参与美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支持普通课教师与艺术教育教师跨学科合作开发美育课程。

(二)加强美育课程建设

1.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课程建设。严格落实美育学分要求,开设公共艺术课程选修模块,把艺术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每位学生须至少修满2学分。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因地制宜开发具有江苏南通本土特色的校本课程,凸显综合美育特色以及地方文化审美特色,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加强美育课程资源建设,建成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深受学生欢迎的微课、在线开放课程、立体化教材等。

2.优化专业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依托重点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创新拔尖、卓越、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普通高校艺术相关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进师范专业认证,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促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专业课程与文化课程相辅相成,加强“互联网+美育”网络资源平台建设,组建“优秀课程(活动)资源库”,发挥在线课堂、专题课堂、同步课堂的作用;完善艺术专业人才评价标准、课程评价研究机制、课堂教学和实践评价一体化质量监控体系,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三)丰富美育实践活动

1.积极开展美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5·28我的校庆日”、“炫青春”等品牌活动,让全体学生参与其中,享受其中,切身体会到美育的价值;加强高水平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挖掘、选拔、培养非艺术类在校生,开展戏曲、舞蹈、表演、书法、篆刻、板鹞风筝、剪纸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培育浓厚的校园艺术氛围。

2.开办“美育大讲堂”。充分利用范曾艺术馆、蓝印花布馆、大剧院、美术馆、图书馆、创意园、青少年宫等文化艺术活动场所,开办“美育大讲堂”,邀请艺术名家、学者开办艺术讲座,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传承“中国美术南通现象”。

3.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推广活动。设计课间音乐,创作主题墙绘,规划、设计、制作、布置充满艺术气息的专用教室和彰显特色的厅廊文化,使学生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提高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组织原创校园歌曲、舞台剧、舞蹈、影视、校园景观设计等作品的展示与推广,为学生接受审美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四)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紧跟美育工作前沿,打造美育综合研究的高地,积极承担各级美育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研究促进学生人文与审美素养以及道德素养、科学素养和专业素养等协调发展的美育系统理论、科学实施美育课程与教学的策略等,深入研究中华美育精神,推动美育研究成果在学校的实践、转化和推广。

(五)构建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1.积极拓展艺术类本科专业校外美育实践基地规模,探索建设一批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创新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与文化宣传部门、文艺团体、中小学校等协同育人机制。

2.加强对外文化艺术教育交流。按就近、公益原则,组织师生参与“观展、赏乐、观赛、参演、参赛、听讲、培训”等教学及实践活动,大力推动校内外美育活动的双向延伸。开展与国(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艺术教育交流活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联合举办中外艺术交流展演,搭建中外艺术交流平台;鼓励中青年艺术教师出国访学,借鉴国(境)外先进的艺术教育理念和经验,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继续办好和拓展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六)增强美育服务社会能力

充分发挥我校美育资源和力量,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采用“走教”“支教”“巡教”“定点联系”“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每年安排教师下乡进村任教,安排音乐学、美术学师范生到帮扶学校驻点实习。

(七)落实美育组织保障工作

1.建立健全美育工作领导组织。成立“南通大学美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后勤保障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艺术学院(建筑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下设日常工作协调办公室,挂靠团委;成立“南通大学公共艺术中心”,挂靠艺术学院(建筑学院);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美育发展规划,落实保障配套条件,统筹推进、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2.保障美育工作专项经费。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保障学生审美与人文素质发展教育活动、美育课程与教学建设、社团美育实践、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师资进修培训等活动的经费需求,严格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加快推进艺术大楼建设,将音乐厅、美术馆等艺术场馆纳入建设计划;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逐步改善美育教学条件。

3.实施工作自评制度。每学年编制新时代美育工作自评报告,全面总结工作,强化任务的落实和执行,定期开展成果交流展示会、现场推进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先进经验,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南通大学美育工作任务清单与责任分工表

 

 

 

 南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421日印发

通大教〔2020〕11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