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2011-5
理论学习参考
(2011年第5期)
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编 2011年 5月5日
● 本期学习主题
“5.10”思廉日专题学习
● 学习参考资料
1、《人民日报》评论员: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
2、《人民日报》评论员: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3、李洪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遵循
4、田力夫:反腐倡廉建设须坚持以人为本
5、金道铭:以优良作风保障科学发展
《人民日报》评论员:维护群众利益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
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我们党的宗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人民群众看我们党,不仅要看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他们身边的党员干部是否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这段话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群众路线的根本遵循,论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60多年的执政实践证明,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奋斗,取得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成就。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推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协调发展,这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政治主张的核心内容。
应该看到,一些地方出现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少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解决这些问题,消除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要有在实际中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我们的党员干部都要思考,如何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如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我们的工作成效。
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必须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必须切实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前,尤其要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群众利益无小事。检验党员干部是否真心实意地为人民谋利益、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不是看你口头上说得怎么样,而是看你心里是否想着群众、工作是否依靠群众,办事情的出发点是否为了群众、落脚点是否有利于群众。要真正明白,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每个党员干部履行好基本职责,我们党才会永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评论员: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使广大党员干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转变成自觉行动。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同时也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屡禁不止。这些情况表明,只有打牢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成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要求、行为准则和衡量标准,才能从思想源头上拒腐防变,建树良好党风政风。
打牢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关键就是要着力加强三个方面的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牢固树立和自觉坚持正确政绩观,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凡是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事情都要全力做好,凡是对人民群众不利的事情都坚决不做。
实践一再表明,只有干部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尊重信任干部;只有干部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干部当亲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忘记群众、脱离群众,都要为了群众、服务群众,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这样,党员干部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来源:《人民日报》)
李洪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遵循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个重大理论和政治问题,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体会、切实贯彻践行。
深刻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
思想上牢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们党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根本原因是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应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工作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和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而伤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风上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工作中。必须下大气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党组织的经常性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应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基层党建工作成效落实和体现到推动科学发展、解决群众疾苦、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夯实执政根基上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特别是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和各环节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各项工作的指导原则中。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都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经济建设中,自觉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治建设中,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文化建设中,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在社会建设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在党的建设中,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中。党员干部无论是分析问题、谋划思路,还是部署工作、解决问题,都要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做表率;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找准工作着力点;充分认识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忠诚于党和服务人民统一起来,把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和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服务人民的职业操守,“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坚持不懈地用实际行动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党员干部要加强信念建设、素质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坚定基本信念,牢固树立党的信念、人民的信念、祖国的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等基本信念;培养优良素质,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和健康文明素质;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努力掌握各方面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埋头苦干,求实创新,不怕困难,勇于牺牲,谦虚谨慎,百折不挠,努力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来源:《人民日报》)
田力夫:反腐倡廉建设须坚持以人为本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迫切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善于把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同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的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这为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进步是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相统一的过程。唯物史观明确主张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即把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当作理论的出发点,以人的发展为尺度考察社会的发展,把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历史发展进步的标志。以人为本,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将其摆在突出位置,并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受诸多复杂因素影响,一些腐败现象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当前,一些地方或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还存在只见工作不见人的现象。如在廉政教育方面,有的只满足于上大课、走形式、大呼隆,忽略了具体人的思想状况,缺乏针对性;在廉政制度改革和建设方面,有的忽视人的制度意识培养和执行力的提高,制度适用性较差,使制度形同虚设;在监督机制方面,有的表面看起来监督机制很健全,但由于没有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实际监督力量很薄弱。这些实际工作中的种种表现,必然影响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的成效。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迫切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善于把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同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把以人为本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决策和工作的标准。反腐倡廉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否取得成效,归根到底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的法定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人民是否满意。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从以往那种认为反腐败就是单纯抓几个腐败分子、办几个腐败案件的观念中跳出来,始终着眼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始终坚持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教育、帮助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富有成效。
(来源:《人民日报》)
金道铭:以优良作风保障科学发展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些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当前,山西省正面临着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艰巨任务。完成好这些任务,必须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优良传统和正确政绩观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优良作风保障科学发展。
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人们的政治信仰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理想立,干劲增;信念坚,事业成。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崇高追求和强大精神支柱,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90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始终保持先进性,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广大党员干部有着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回顾山西的发展历史,无论是战争年代为抗战支前勇于奉献和牺牲的“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建设时期为全国提供大量煤炭资源的大局意识,还是创造把“不毛之地”变成“塞上绿洲”生态奇迹的“右玉精神”,靠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出现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导致人们价值取向也日益多样化,这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在这种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中,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开始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扭曲;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弱化、私欲膨胀,甚至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等等。理想信念的动摇,是一些党员干部在作风上出现各种问题甚至走向腐败深渊的重要原因。因此,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要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在当前形势下,要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树立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在利益面前不贪心,在诱惑面前不动心,牢牢坚守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三道防线,不为名所困、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发展中的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发展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当前,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如果能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抓住和用好机遇,就能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就会丧失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就有可能停滞不前。处理好各种矛盾,关键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有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对群众缺乏真情实感,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一些党员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不用心,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很好解决;等等。这些作风方面的问题,既影响党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也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真诚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真情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切实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感受;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坚持定期下访、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和阅处群众来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近年来,山西省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群众工作制度,弘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让领导干部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增强了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提高了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改进干部队伍作风方面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艰苦奋斗作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的传家宝。党以艰苦奋斗而兴,国以艰苦奋斗而强,业以艰苦奋斗而成。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始终坚持厉行节约,更加自觉地做到勤俭办事、廉洁奉公,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党员干部贪图安逸的思想有所抬头,对践行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有所懈怠,个别党员干部甚至形成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这是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腐败行为的重要思想根源。实践证明,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是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着眼于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山西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三种意识。一是纪律意识。我们党的许多纪律都体现了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要求。通过自觉学习、认真遵守与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有关的纪律,有利于从规章制度层面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识。广大党员干部应敢于坚持原则,对不能在工作中做到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现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管理意识。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防止其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相关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坚持正确的政绩观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什么样政绩的认识和态度,与领导干部的作风是紧密联系的。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坚持实践观点,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始终坚持尊重科学,更加自觉地做到把握规律,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政绩;坚持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政绩;坚持历史观点,把科学发展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标准,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在政绩观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误区:有的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有的思想不够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封闭保守,缺乏进行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的能力;有的单纯追求增长速度,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甚至存在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增长的现象;有的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对老百姓的民生需求关注不够;等等。这些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干部队伍的作风,也是引发一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事件的诱因。近年来,山西省着眼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基础建设与民生工程的关系,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比如,山西省右玉县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绿树转生态、生态变资源、资源促发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广大党员干部慎重对待手中权力,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强根本、惠民生的事,带领广大群众统筹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此外,山西省还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估,规范领导干部的工作重心和努力方向,促使领导干部把心思用在事业上,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中。
(作者为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
(来源:《人民日报》)